【以案釋法】擊碎謠言,守護真相——共建清朗網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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開發(fā)區(qū)公安分局網警大隊于 2024/12/13 15:33:53 發(fā)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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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王某某在沒有任何依據的前提下,在微信群編造發(fā)布不實信息,誤導公眾,造成惡劣社會影響。公安機關依法對王某某進行批評教育,及時消除了不良社會影響。
法律鏈接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》第二十六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,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;情節(jié)較重的,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處一千元以下罰款:
(1)結伙斗毆的;
(2)追逐、攔截他人的;
(3)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、占用公私財物的;
(4)其他尋釁滋事行為。
警方提醒
網絡謠言
如同猛虎,一旦傳播開來,后果不堪設想。警方提醒,要提高防范意識,對于涉及敏感話題的信息更要謹慎對待,避免被謠言誤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