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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國打工現(xiàn)如今已經(jīng)不是什么新鮮事了,不過要去到一個人生地不熟的地方,要辦理各種復雜的手續(xù),所以大部分人都會選擇找中介,萬先生就在朋友圈,找了一個,結果悲劇了,到現(xiàn)在鬧得不可開交。
眼前這一幕,發(fā)生在黃島一家名叫德聚銘人力資源有限公司的辦公室里,戴眼鏡的這位是公司的法人隋總,而攔在辦公室門口,不讓他出門的,就是要維權的萬先生。兩人之間究竟發(fā)生了什么事呢?
萬先生的姐姐:去年2018年10月份11月份,我的表弟說想出國打工去,就找到了這個公司。
萬先生:來了之后說去澳大利亞,他說一年能掙二三十萬,也挺誘人的。兩個月左右就能出去,兩個月到三個月。
回家考慮再三,萬先生決定委托這家公司為自己辦理出國勞務的各項手續(xù)。并以信息咨詢費的名義,交上了5000元的定金。
萬先生的姐姐:在這個過程中我就問他,我說你不用給寫個什么別的東西,他說不用不用,你這馬上就得走了,要個條也沒有用。
萬先生:到了兩三個月之后,沒有動靜,他說再等個兩個月,說又是海關,又是人家那邊怎么回事,大使館變了,咱也不明白。
又過了兩三個月之后,萬先生出國的事還是沒有動靜,他再次找到了德聚銘人力資源有限公司的隋總,對方為了安撫他,就答應與他簽一份協(xié)議。
萬先生:他說五個月之內,辦不成我就給你退錢,我說合同我不會看。簽了之后又到了五個月期限了,已經(jīng)過了,我又打電話給他,他又說我沒給他遞材料。
從簽訂協(xié)議到現(xiàn)在,五個月期限已到,可對方又把責任推到萬先生身上,聲稱他沒有遞交材料,可萬先生手里,存有一張發(fā)送郵件成功的截圖,清楚顯示,相關資料在6月1號就發(fā)送成功了。
行動員看到,萬先生和公司簽訂的是一份委派代辦協(xié)議書,內容只寫著萬先生委托公司指導辦理赴澳大利亞的簽證,并未提及幫他在異國介紹工作的事兒。
這家德聚銘人力資源有限公司究竟是辦理什么業(yè)務的,如果真的是辦理出國勞務,他有相關的資質嗎?行動員以業(yè)務咨詢的名義,走進了這家公司。
說話的這位,就是隋總,一聽行動員來咨詢出國勞務的事,人家非常熱情,不過在行動員簡單介紹了自己之后,隋總不建議我們走工作簽證出國,而是用其他方式。
不需要任何入學考試,直接就讀,實際就是打著留學的幌子去外國打工,隋總說,這類學校的學費,一般是半年3萬人民幣左右。看上去是不便宜,可比起澳大利亞的高收入,這點投資不算什么。
不僅如此,人家還說了,這類留學簽證,一年后就可以申請綠卡,之后還可以讓家人來陪讀,總之就是全家都能受益,可是您說了這么多的好處,都能體現(xiàn)在合同上嗎。
看行動員有點猶豫,隋總也給推薦了其他形式的簽證,價格相對便宜,不過風險也高。
隋總說,不管是旅游簽還是留學簽證,都需要比較復雜的手續(xù)和流程,不過這方面都不需要擔心,自己有的材料可以自己準備,沒有的,他們也能幫著想辦法。
要不是行動員親身去體驗咨詢了一番,也沒有想到出國勞務中介這里面存在著這么多的貓膩。承諾的東西,都無法體現(xiàn)在合同里,那到了后期,大伙想要維權,就難上加難了。
看到行動員登門,隋總有些惱火,他還是把整件事推到了萬先生身上,此時,萬先生也把自己手里的郵箱發(fā)送成功截圖,給隋總看。
顯然,這位隋總所說的,沒有收到萬先生資料這個借口,根本就無法成為一個合理的理由,可人家就是死死咬住這一件事,絕口不提退款的事。
看樣子,把白說成黑,黑說成白,是這位隋總的特長。一家沒有勞務中介資質的人力資源公司,跟上門的客戶夸下的海口,那些涉嫌違法的承諾,行動員的鏡頭可都記錄的一清二楚。
隋總穿上外套,想要離開辦公室,萬先生怎么也不答應,于是就發(fā)生了片子開頭的那一幕,萬先生堅持,隋總今天必須退給他5000元定金,而隋總堅決不答應,雙方一直僵持著,而另一邊,行動員在門口聯(lián)系了相關部門。
工作人員說,如果是單純的國內勞務中介,那確實在他們的管轄范圍,但必須掌握充足的證據(jù),或者有受害人,而萬先生是在辦理出國勞務時出的問題,這種情況,應該聯(lián)系商務部門。就在這個時候,突然有110民警趕了過來。
民警說,對于這家公司他們已經(jīng)非常熟悉了,類似的糾紛,來處理過好幾次,在簡單了解情況之后,萬先生和隋總都被帶回了派出所。而行動員這邊,又去了一趟黃島區(qū)商務局。
工作人員說,由于受害人手里拿的收據(jù)和協(xié)議,都沒有對出國勞務這方面做說明,所以他們不管是協(xié)調還是處罰都很難找到依據(jù)。
我國法律規(guī)定,出國勞務輸出需要在商務廳申報,商務部審批,拿到對外勞務合作資格證書后,申請營業(yè)執(zhí)照,這樣才能在國內招人出國勞務,同時與國外雇主聯(lián)系,對企業(yè)的要求非常高,以向澳大利亞輸出勞務為例,目前整個青島市只有一家公司具備資質。
我國的《對外勞務合作管理條例》中,第三十九條規(guī)定,未依法取得對外勞務合作經(jīng)營資格,從事對外勞務合作的,由商務主管部門提請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照《無照經(jīng)營查處取締辦法》的規(guī)定查處取締,構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責任。
行政主管部門存在著無依據(jù),執(zhí)法難等問題,那從法律角度來說,這樣以旅游、留學名義,組織他人去國外務工的行為,是否涉嫌犯罪,行動員也咨詢了律師。
律師:在沒有取得對外勞務輸出資質的情況下,為了謀取非法利益,通過幫助務工人員,偽造身份(信息),騙取上學,商務,或者旅游簽證的方式,來組織務工人員非法出國務工的,這種行為可能會構成組織他人偷越國境罪,一旦構成犯罪,公安機關應當予以立案查處。
來源:愛青島、黃島印象